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》要求和招聘工作安排,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、资格审查、面试工作均已完成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时间与集合地点
体检时间:2023年7月10日(星期一)上午7:30(北京时间)
集合地点: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门口
乘车路线:可乘45路、2004路公交车骑马山路站(原异型钢材厂站)下车;乘29、34、37、98、301、5201路公交车克西路西站下车,往南(西山方向)500米;BRT5号畅和苑站下车,往南(西山方向)600米。
二、体检相关要求
1.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、1张一寸照片(无底色要求,背面粘贴双面胶)按时到指定集合地点参加体检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放弃。
2.体检前请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,不饮酒,不吃油腻食品、甜食等高脂肪、高蛋白类食物。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、禁饮水,不嚼口香糖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
3.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约451元/人,由考生自行承担,通过微信或银行卡进行支付。
4.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出现空缺名额,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,确定体检人员。
5.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6.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,届时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监督电话:0991-5171649
体检咨询电话:0991—5171770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
2023年7月7日